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号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2026年6月30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经2026年7月24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2026年6月30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经2026年7月24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