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庆辉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4月15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汪庆辉提出辞去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刘国良提出辞去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刘金传提出辞去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余涛提出辞去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庆辉辞去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刘国良辞去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刘金传辞去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余涛辞去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