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9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革明同志所作的《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智造新铜都、生态幸福城,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深化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