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5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德文同志所作的《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践行为民宗旨、严格公正司法,唯实争先、拼搏奋进,同心协力办好铜陵的事,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