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5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革明同志所作的《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能力和水平,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同心协力办好铜陵的事,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