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0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开江同志所作的《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锐意进取、敢作善为,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跑好高质量发展接力赛,奋力谱写“四创两高”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