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3月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工作的总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中心任务,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创新人大工作,切实担负起十九大提出的“两个机关”历史使命,为奋力开创新时代转型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1.完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始终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将年度立法计划、重大立法事项等报请市委研究决定;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全面落实《立法程序规定》,在立法选项、起草、审议、表决等各个环节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基础作用,立法项目安排、立法重要问题提前与政府沟通协商,依托政府行政资源、专业优势、执法经验,做好法规起草工作;加强立法协商,拓宽社会各方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落实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充分听取意见,广泛凝聚共识。
2.扎实推进相关立法项目。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统筹安排年度立法工作。全年继续审议项目2件,分别是铜陵市白姜保护条例、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提请审议项目3件,分别是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修改)、铜官山保护与建设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预备审议项目1件,即铜陵市大气污染防治(或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制定2018年—2022年五年立法规划。
3.切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开展立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立法工作水平。完善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发挥专业力量提高立法质量的作用。巩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立法咨询员座谈会,让立法更“接地气”。重视立法评估工作,研究制定立法后评估办法,适时组织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和基层群众,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论证评估,增强法规实际操作性。
4.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重点地对市政府、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及时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其中,法定议题3项,分别是:听取和审议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2018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其它议题8项,分别是:关于2017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18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脱贫攻坚、统筹义务教育发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等。对上述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
主任会议听取有关报告7项,分别是:关于推进制造强市工作、“两治三改”工作实施、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决议落实情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民族宗教工作等,在听取报告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
6.强化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制定市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方案,落实市级预算联网监督机构、相关人员和有关硬件设施,年底前完成市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积极落实市委《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审查监督实效。研究制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设立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组,扎实开展部门预算公开评审,规范预算编制,提高执行绩效。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常态监督,持续推动政府平台债务规范管理,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债务风险。
7.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执法调研2项,分别是《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档案法》和《安徽省档案条例》;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执法调研,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贯彻实施。
8.开展专题询问。结合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遴选相关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改进询问方式方法,增加随机询问环节,增强询问互动性、实效性,抓好询问跟踪问效。
9.开展专项活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扎实开展“江淮普法行”、 “铜都环保世纪行”等专项活动,结合铜陵实际,突出铜陵特色,力求取得实效,推动法治教育不断深入和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10.组织开展集体视察。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市政府重点工作,适时对2018年民生工程项目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组织集体视察,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11.开展调查研究。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各工作委员会就贯彻实施《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融资性担保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健康扶贫、文明创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出入境管理和外事、外经贸和招商引资、旅游、侨台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
12.抓好审议意见的督办。按照《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及各工作委员会分工负责的要求,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
13.依法实施监督公开。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将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执行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依法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4.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法治铜陵建设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及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议案论证等情况,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15.加强对决议决定的督办。对上届作出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督办和滚动督办,推进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四、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为民履职
16.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及时任命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相关人员。规范任免工作,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报告拟任人选考察情况、供职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强化任后监督,严格执行任后监督办法,有序开展“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述职,督促改进工作、依法履职,促进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五、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7.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制定代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代表初任培训、代表小组组长专题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和参加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完善“一府一委两院”重大事项依法向人大代表通报、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做好在铜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联络服务等保障工作。
18.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加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加强和改进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等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呼声。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加强代表履职监督。指导县乡人大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促进代表更好接受选民监督。加强市县乡人大代表工作联动和活动交流,增强代表履职合力。
19.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进行调查论证和代表建议的转办、督办工作。完善“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相关工委分工督办、重大问题集中督办、系统性问题协调督办、跨年度问题滚动督办”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建议办理力度。强化代表建议办理量化考核评价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20.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思想武装,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政治论断、重大战略部署、重大目标任务,坚持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21.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实施细则,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常委会及机关作风进一步走向严紧硬。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法督办信访事项,切实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2.加强组织制度建设。认真落实重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23.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及机关集体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人大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深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干部教育管理,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机关干部队伍活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24.加强人大宣传。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运用各类新媒体,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的宣传。改进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完善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机关门户网站和铜陵人大微信公众号的安全维护及内容更新。认真办好《铜陵人大》杂志和常委会《公报》。
25.加强联系交流。加强与上级人大的工作联系,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增强工作合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成效。加强与外地人大的工作交流,拓宽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