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铜陵市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就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
1.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18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2.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
3.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5.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6.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7.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8.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报告(3项)
1.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4项)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2.开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调研;
3.开展《档案法》和《安徽省档案条例》执法调研;
4.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或调研。
四、专题询问(2项)
1.结合审议市政府关于统筹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2.结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五、主任会议听取报告(7项)
1.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2.市人民政府关于“两治三改”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
3.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
4.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5.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发展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6.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7.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以上计划,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