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2月1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四个机关”定位,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现代化建设,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水平决定体现共同意志,以高标准服务发挥代表作用,持续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凝心聚力把发展抓上去,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铜陵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高站位推进人大工作
1.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新时代人大工作。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按照党中央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活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从中找指针、找路径、找方法,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我市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和生动实践。
2.始终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得到有效执行。抓好抓实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3.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把握这一创新理论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更加自觉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按照中央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认真开展主题教育。
二、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
4.积极投身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地方人大工作,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目标,通过搭好平台、建好机制、开好会议、立好法规、搞好监督、做好决定、实化代表工作、强化“四个机关”建设等措施,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生动地、现实地展现出来,更好发挥制度功效、体现时代特色。
5.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代表活动室、人大网站、人大信访等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走好网上网下群众路线,保证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6.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人大会议制度,适时启动人大及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工作。完善人事任免相关制度,修订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宪法宣誓制度细则。完善监督工作制度,修订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等。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等创新做法的总结,及时以制度形式加以推广。
三、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7.提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能力。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注重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深化开门立法,推进立法协商,执行立法听证制度、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办法等,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
8.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继续审议项目2件,分别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提请审议项目2件,分别是: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调研论证项目5件,分别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现场救护条例。
9.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执行修订后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市“一府一委两院”及县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依法正确有效监督,更好服务发展大局
10.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助推高质量发展,审议“四个倍增”计划、“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双招双引”暨重点产业链招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房屋征迁超期未安置问题化解、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报告。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审议环保年度目标完成、粮食安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医疗保障等工作报告。加强司法监督,审议打击电信诈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等工作报告,对刑事审判监督案件开展类案监督。
11.加强计划、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审议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审议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市本级决算,适时审查批准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审议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12.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对消防“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执法调研,对专利法、职业教育法、档案法、行政处罚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开展执法调研,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13.组织集体视察。对“重大项目突破年”实施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集体视察。
14.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围绕能耗双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税制改革、港口建设、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健康铜陵建设、供销社综合改革、农村供水保障、企业破产处置、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旅游、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等工作,扎实开展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15.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法做好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综合分析,积极推动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6.提升监督工作质效。用好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专题调研等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健全“审议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全闭环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常规检查、随机抽查、专家协查、问卷调查等方式,紧扣法律法规逐条对照检查,推动全面落实法律责任。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监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
五、做好决定任免工作,确保市委决策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17.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决定相统一,依法对市本级决算、预算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代表议案,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对“八五”普法等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促进人大决议决定落地见效,维护严肃性。
18.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任后监督,组织被任命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六、提升代表工作绩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9.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将普济圩二分场沿江片区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纳入铜陵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议案》等6件议案进行调研审查,并做好转办、督办工作。整理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转交“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建立市委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机制。健全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各工委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督办机制,提高办理完成率和问题解决率。常态化开展“聚民意、惠民生、促发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20.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主任会议成员参加所联系代表小组的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的市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体视察等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21.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引导和支持代表通过视察、代表联络站、代表活动室、代表接待日、网络平台等方式和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宣传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22.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代表学习培训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发送相关工作情况和资料,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等措施,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工作。服务在铜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开展活动。
23.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修订加强代表小组建设的意见,指导代表小组结合实际,打造活动品牌。出台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的意见,拓展履职平台功能,丰富履职平台形式。健全代表履职管理档案,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专业代表小组。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七、把牢“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4.突出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政治站位,保持斗争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及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廉洁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深化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5.抓好能力建设。深化“一委一品”创建工作,打造品牌亮点。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培训、教育、监督、管理,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常态化开办“人大讲堂”,开展理论学习、业务交流、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加快建设“智慧人大”,提升机关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支持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工作。
26.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认真贯彻省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部署,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全市作风建设深化年部署要求落细落实。改进会风文风,高质量开好法定会议,把更多精力放在推动工作落实上。改进视察、检查、调研工作,坚持问计于民,使人大工作建立在充分了解民情、广泛凝聚民智的基础上。
27.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力度,强化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新媒体、融媒体优势,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铜陵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着力提高宣传信息质量,完善信息考核办法,推动稿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办好《铜陵人大》杂志、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28.密切对外联系交流。加强与省人大的联系,争取工作指导支持。加强与外地人大的学习交流,学习借鉴好的做法,改进我市人大工作。加强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强化工作联动,鼓励和支持基层实践创新,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