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报告(25项)
(一)专项工作报告(20项)
1.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22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2.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3. 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双招双引”工作议案的审查报告。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4. 关于把枞阳县城打造成铜陵副中心城市议案的审查报告。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5. 关于实施全市农村河沟渠清淤疏浚整治五年行动计划议案的审查报告。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6. 关于建设高质量对外开放口岸,更好促进铜陵市经济社会发展议案的审查报告。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民侨工委)
7.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8. 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9. 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10. 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11. 市人民政府关于“双招双引”暨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链招商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12. 《铜陵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13. 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教科工委)
14.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全市公安机关经济类刑事立案情况开展类案监督。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15.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16. 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17.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人选工委)
18. 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19.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听证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20.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法工委)
(二)计划、预决算监督报告(5项)
1.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2.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3.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4. 根据财政运行情况,视情安排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5.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二、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0项)
1. 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及减税降费情况的报告。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2. 市人民政府关于“四个倍增”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社会建设工委)
3. 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4. 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5. 市人民政府关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6. 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治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7.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双碳”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8. 市人民政府关于外贸发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民侨工委)
9. 市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相关工委)
10. 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11月份,责任单位:教科工委)
三、常委会执法检查(4项)
1. 检查《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4—5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2.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3.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开展长江流域铜陵段生态环境执法检查。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4. 检查《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四、常委会专题询问(1项)
1. 结合听取审议《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五、常委会集体视察(2项)
1. 万亩圩口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情况。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2. 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时间:11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六、专项活动(2项)
1. “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
(时间:6—12月,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2. “江淮普法行”活动。
(时间:6—12月,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1. 认真做好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分办、审查、反馈等工作。
(时间:全年,责任单位:法工委、相关工委)
2. 及时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时间:全年,责任单位:法工委)
八、开展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述职
根据常委会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述职。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人选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