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4月8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奋力拼出新铜陵的关键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智造新铜都、生态幸福城”,紧扣“四个倍增”计划任务,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合代表力量,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以更高质量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监督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和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以更实工作举措动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投身全市发展实践,在奋力谱写“四创两高”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篇章中彰显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 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并实施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时学习党的二十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筑牢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思想政治根基,坚决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2.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统筹谋划,研究推进工作,确保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做到“党委有声音、人大有响应,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发挥好机关党组作用,确保市委和常委会党组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3. 统筹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分层分类推进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等党组织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坚持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宣传,拓展人大宣传平台,积极利用新兴媒体宣传人大工作,办好铜陵人大网、《铜陵人大》杂志和微信公众号。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
4.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民意表达平台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二、推进高质量立法,着力提供市域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
5. 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全面落实市委立法决策和要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借鉴往届立法经验,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明确本届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6.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汇聚立法合力,提高立法质效。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严把法规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丰富立法形式,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坚持开门立法,推进立法协商,执行立法听证制度、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办法等,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7.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安排提请审议项目2件,分别是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改);继续审议项目1件,具体是养犬管理条例;调研论证项目4件,分别是铜官山保护(和利用)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
8. 规范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利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常态化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三、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9. 聚焦中心任务依法监督。坚持把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重点,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我市实施“四个倍增”计划、深入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双招双引”工作、推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等重大部署,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全年安排听取审议 “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35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组织专题询问1项、集体视察2项。
10. 护航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审议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 “四个倍增”计划实施情况报告,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聚焦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听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双碳”工作、外贸发展情况报告,听取审议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审查《建设高质量对外开放口岸,更好促进铜陵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议案》,开展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关注营商环境优化,听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及减税降费情况报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调研。
11. 助力“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听取审议2022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报告;听取审议“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集体视察;听取审议“双招双引”暨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链招商情况报告;审查《进一步强化“双招双引”工作的议案》,推动有效投入支撑高质量发展。
12.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万亩圩口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情况集体视察,审查《实施全市农村河沟渠清淤疏浚整治五年行动计划的议案》,调研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情况。
13. 增强财政和国资管理绩效。听取审议2021年度市本级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市本级决算,运用“1+N”的审计整改报告模式,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听取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视情审查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继续开展预算公开评审工作。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推动稳增长与防风险保持均衡。常态化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结合书面听取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14. 助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围绕筑牢生态底色,听取审议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落实长江保护法,开展长江流域铜陵段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连续第23年开展“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审议《铜陵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审查《关于把枞阳县城打造成铜陵副中心城市的议案》。围绕提升城市品质,听取城市更新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狮子山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情况调研。
15. 推动民生福祉改善提优。聚集民生领域具体问题,听取审议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听取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社区治理等情况报告;开展《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法调研,开展文明创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调研,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多维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
16. 深入推进法治铜陵建设。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工作情况报告,并对全市公安机关经济类刑事立案情况开展类案监督,助力平安铜陵建设;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听证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执法检查,连续第14年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统筹推动法治铜陵、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7. 提升监督工作质效。综合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司法类案监督等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强化监督联动,完成省人大布置的上下联动监督任务,安排开展市县区人大联动监督。按照省委、市委有关人大工作的文件要求,改进审议工作,落实“有关国家机关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时,报告的问题和原因部分、解决问题的举措部分均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规定;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紧扣法律规定,逐条对照检查,增强检查实效;改进督办工作,继续实行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确保审议意见落地见效。
四、做好决定任免工作,更好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18.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对市本级决算、预算调整等及时作出决议;围绕保障、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合审查代表议案,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执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提高重大事项决定的精准度。
19.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完善工作流程,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加强任后监督,制定本届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后述职方案,并分年度组织实施。
五、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激发代表创造为民履职新业绩
20. 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全体代表初任履职培训,系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等知识和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以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委员、代表小组组长、代表联络站站长等为重点培训对象,分期分批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
21. 扎实做好“双联系”工作。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制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意见,通过走访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系;根据常委会工作计划,邀请代表参加相关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推动代表深度参与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力争实现乡镇、社区站点全覆盖,健全“代表接待日”制度,发挥好代表联络站作用。
22. 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按照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兼顾代表结构、行业特点等,将市人大代表编入若干代表小组,配强组长和联络员,确保代表小组活动高效开展。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制定代表小组年度工作意见,指导代表小组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常委会重点任务,组织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及时将代表小组提交的调研报告,通过编发《代表之声》,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23.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54件代表建议归类整理,交有关部门办理。闭环交办代表在大会期间审议发言意见。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相关工委对口督办、人选工委联系督办机制,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机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执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办法,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对承办部门进行测评;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24. 优化履职服务保障。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和常委会工作,定期发送相关资料。升级优化代表履职系统,建立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探索开展代表履职评价工作。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宣传,讲好代表故事,展现代表风采。
六、坚持从严从实,奋力开创“四个机关”建设新局面
25. 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四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精心谋划举措,拉高标杆、从严从实,作出加强本届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开创本届人大工作新局面提供保障。
26. 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落实“三严三实”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认真落实全省“一改两为”会议精神,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从严从实抓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和实际,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不断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
27. 强化能力建设。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办好人大机关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倡导当学习型干部、做研究型工作、谋抓手性事项,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进一步健全常委会工作制度,做好立改废工作,不断推动常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对标全国人大、省人大,在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拓展思路,谋划方法,树品牌、创精品,打造铜陵人大的特色亮点。大力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建成电子阅文系统,提升工作效率。
28. 增强工作合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各级人大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认真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交办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征求意见等工作,密切与长三角等先进地区人大对接交流,密切与县乡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深化协同联动,主动安排参加市人大有关会议和学习培训活动,更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工作整体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