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报告(23项)
(一)专项工作报告(18项)
1.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实施情况和2025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2.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3. 关于加强城市品牌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议案的审查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委员会)
4. 关于发展铜陵市夜间经济,整合现有旅游资源,提振消费议案的审查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委员会)
5. 关于进一步优化枞阳港区经济布局议案、关于支持枞阳县实施“发挥运河渠首优势,构建百亿港区经济”议案的审查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委员会)
6. 关于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议案、关于以运营赋能探索全市“四宜四美”和美乡村建设议案的审查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委员会)
7. 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8. 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9.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监司工委)
10. 市人民政府关于技能培训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社建工委)
11.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以及市本级重点部门或重要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专项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12. 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监司工委)
13. 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教科工委)
14.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15.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近三年来专利权审判案件开展类案监督,对部分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监司工委)
16.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代表工委)
17. 市人民政府关于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18.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法工委)
(二)计划、预决算监督报告(5项)
1.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2.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3.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4. 根据财政运行情况,视情安排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5.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二、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8项)
1. 市人民政府关于医防融合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教科工委)
2. 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社建工委)
3. 市人民政府关于未来产业培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4. 开展黑砂河长治久清工作评议。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5. 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6. 市人民政府关于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7. 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教科工委)
8. 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时间:11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三、常委会执法检查(4项)
1. 检查《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施情况。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监司委员会)
2. 检查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教科委员会)
3.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社建委员会)
4. 检查《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委员会)
四、常委会专题询问(2项)
1. 结合检查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教科工委)
2. 结合视察“重大项目提升年”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五、常委会集体视察(2项)
1.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民侨工委)
2.“重大项目提升年”实施情况。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六、专项活动(1项)
1. “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
(时间:6—12月,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1. 认真做好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分办、审查、反馈等工作。
(时间:全年,责任单位:法工委、相关工委)
2. 及时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时间:全年,责任单位:法工委)
八、开展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述职
根据常委会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述职。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代表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