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
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结合法治铜陵建设实际,市人大内司委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为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及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加快建设法治铜陵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二)宪法、监察法等国家基本法律;
(三)《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中央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文件;
(五)国家及省、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相关决议;
(六)《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
(七)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八)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九)“七五”普法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活动形式
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分工协作,在全市范围内分别组织开展“三行”即“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活动。“三行”活动方案分别制定,连同本方案一并印发。
五、活动步骤
(一)7月上旬,市人大内司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和“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方案及启动仪式方案;
(二)7月中旬,举行铜陵市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启动仪式;
(三)7月下旬至9月,各县区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普及行”“宣传行”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法治宣传教育高潮;
(四)9月至10月,市人大内司委组织督查组赴县区和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开展“督查行”活动;
(五)结合“督查行”,适时开展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情况调研和中期督查;
(六)10月至11月,做好迎接省人大“江淮普法行”督查组来铜督查工作;
(七)12月初,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八)12月中旬,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分别对“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进行总结。
六、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江淮普法行”活动作为推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实施的重要载体,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注重部门协作配合,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导,将集中报导和日常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并有宣传版面、时段和稿件数量的要求;各级法宣办要利用相关平台及时发布和宣传各县区各部门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各县区人大要发挥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督查行”活动,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广泛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面抓好宪法贯彻实施。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同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结合,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三)普治结合,注重实践。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推动各县区各部门自觉履行学习宣传教育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普法格局。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法治宣传教育过程。
(四)创新形式,增强实效。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法治文化建设相融合,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1.2018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2.2018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3.2018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附件1
2018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推进全市“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按照《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普及行”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加快建设法治铜陵”为主题,围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重点,通过开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不断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及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突出抓住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积极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重点开展“十三项”活动。
(一)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一次宪法专题集体学习;
(二)各级法宣主管部门举办一次市、县区直机关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会;
(三)组织开展一场全市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四)组织各级普法讲师团开展一轮宪法巡回宣讲活动;
(五)分级组织开展一场市、县区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六)开展“青春与法同行”2018年铜陵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七)组织市、县区机关工作人员和普法志愿者进乡村(社区)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或其他法治宣传活动;
(八)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法治实践活动;
(九)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十)开展第二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
(十一)组织开展“法律扶贫”专项活动;
(十二)组织开展全市“十大最佳普法宣讲员”评选活动。
(十三)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普及行”活动的领导,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指导,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七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好(或参加)“十三项”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精心设计有各自特色的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推进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开设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各县区各部门将“普及行”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5日前将报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程照军 联系电话:2835020
电子邮件:tlsfjfxk@163.com
附件2
2018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法治铜陵建设的良好氛围,按照《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宣传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加快建设法治铜陵
二、时间安排
2018年7月至12月中旬。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二)宪法、监察法等国家基本法律;
(三)《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五)《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文件;
(六)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方面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成效;
(七)积极宣传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宣传大气污染、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情况;
(八)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九)广泛宣传“七五”普法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活动期间全市组织的“江淮普法行”重要活动和“法律七进”集中行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委宣传部要高度重视“江淮普法行”活动的宣传工作,主动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新闻单位积极参加“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市直各新闻媒体要把“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列入重点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时间节点,抽调专门力量,精心策划组织,确保完成宣传任务。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江淮普法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成效。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报道方法,力争取得最好的宣传效果。
(三)市直各新闻单位要开设“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专题专栏,各新闻网站开设专题网页;积极参加“江淮普法行”采访活动(具体时间和采访地点另行通知)。宣传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时度效,发扬“走转改”精神,深入一线、进入基层、融入群众,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不断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附件3
2018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为做好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督查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根据《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了解县区、部门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普及行”落实情况,督促县区落实“普、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督查重点
(一)“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安排情况;
(二)《铜陵市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和“三行”活动方案落实情况、活动开展情况;
(三)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四)推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贯彻实施普法决议工作情况;
(五))大气污染、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18年9月至10月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代表、群众座谈,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督查活动也可与集中采访报道结合起来进行。
五、督查组织
市人大将组织两个督查组,结合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情况,对县区和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查枞阳县、铜官区及部分市直单位)
组 长:
陈昌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
吴爱林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副主任
徐精林 市司法局局长
张文林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祥龙 市人大代表
冯 霞 市人大代表
杨凌杰 市人大代表
工作人员:
王倍倍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第二组(负责督查义安区、郊区及部分市直单位)
组 长:
周跃安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
成 员:
周文之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副主任
章 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羌川 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怀保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专职副主任
王友群 市人大代表
田 军 市人大代表
工作人员:
程照军 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员
六、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基础工作,收集资料,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
(二)具体督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县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