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法治》:立良法 保善治 惠民生——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在“开门立法”与“闭环问效”中书写民生答卷

2025年3月28日,《铜陵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这是铜陵市人大针对民生领域开展立法的一次缩影。
取得立法权的十年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群众“身边事”“关键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有用的法、管用的法,共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15部,修改3件,多部法规涉及养老服务、住房管理等民生领域,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立法答卷。
开门立法 从民智民意中“找题”
让立法载满民意,是立法工作理念所在、职责所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完善制度设计、畅通民意表达载体等方式,广泛汇聚民智民意,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精准布局,深入推进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对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场所、人员、职责等进行规范化建设,并下设56个信息采集点,聘请230余名信息采集员,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网络,广泛收集群众立法建议和诉求,让立法更聚民意、更“接地气”。
“为保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正常开展,使其较好发挥‘建言站、直通车、宣传台’作用,我们明确要求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举措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重要措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道。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站融合建设,畅通民意上传下达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扎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使代表成为立法民意的桥梁纽带。
让民智民意“融”进立法全过程、各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铜陵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办法》,首次举行了《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各方的利益诉求在这过程中得到平等表达和尊重,为法规今后更好“落地生根”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还制定《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办法》《铜陵市地方立法辅助人工作办法》等16项制度,对立法规划与计划编制、立法论证、法规案起草,到法规草案提出、审议、修改、论证、表决等各个关键环节,均作明确的制度设计,拓宽了民情民意收集渠道。
回应期盼 从民生关切中“破题”
以法治为笔,勾勒民生保障新图景。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体现“有特色、真管用”,使每一部法规都回应社会热度、饱含民生温度。
“非常平稳,没有噪音,现在觉得住在这里幸福感满满。”作为铜陵市首个享受加装电梯带来便利的市民李玲感叹道。
在铜陵,居住在老旧住宅小区的居民,特别是腿脚不便的“银发”老人,由于没有电梯,上下楼很不方便。根据最新人口普查结果,铜陵市老龄人口占比17.46%,老年人口占比逐年增多,“悬空老人”上下楼困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加装电梯的愿望和呼声十分强烈。
“小电梯”折射“大民生”。2018年以来,铜陵市先后两次出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已建成和在建的加装电梯共70台,但效果不理想,难以满足全市无电梯老旧住宅居民的需求。
“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开展地方立法,通过法规来引领、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已是十分必要、尤为紧迫!”一名人大代表在立法项目调研时提出建议。
民之所愿,履职所向。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期盼,2024年初,将《铜陵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列为立法项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赴全市各县区开展立法调研,召开不同层次征集意见座谈会,收到各类意见建议200余条。
历时一年多,2024年12月25日,《铜陵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经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介绍,这是省内首部规范多层住宅加装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细化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意见协商和矛盾化解机制、政府全过程支持服务要求、安全和维护规范等,全面系统地支持保障我市既有多层住宅依法、安全、规范加装电梯,为“悬空老人”下楼难开出法治“良方”,打造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铜陵样板”。
据了解,铜陵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文明行为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等一系列法规,今年还将《铜陵市社区医疗服务提升规定》纳入立法计划,这些立法为城市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公共交通服务、基层医疗服务等民生场景立规矩、明责任,推动城市治理向“精细治理”转变,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
注重实效 从监督检查中“验题”
立法是手段,有效实施是关键。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对铜陵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等,截至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5次,立法后评估2次,保障铜陵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法规实施成效如何,实施过程有没有难点堵点?《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作为铜陵市第一部实体性法规,自2017年实施以来已有8年。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检验该部法规实施效果作为一项监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线上线下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督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收集到维持禁放政策、强化执法、优化管理等5个方面21项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一名代表评价道,“该法实施以来,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伤害事故明显下降,空气质量持续优化,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在优化管理方面,执法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管理措施还有欠缺,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完善;要加强对春节期间外地返铜人员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
在修订完善方面,部分群众和代表建议,“要整合禁放力量,引导小区物业参与到禁限放工作中;要疏堵结合,特定时间点,在相对安全区域设置临时集中燃放点,并规范管理,增加节日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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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目前已启动该法规修订完善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推动市域治理效能提升。”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为推动所立法规贯彻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法规配套制度制定的规定,要求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法规实施六个月内制定配套制度,解决了制度层面规范配套不及时等问题;出台《铜陵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选取实施满一年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此前评估的《铜陵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成也。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紧扣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深化立法为民铜陵实践,打造立法“精品”,以立法的“精准度”提升群众幸福生活的“可感度”,不断完善民生法治保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