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助力打造美丽滨江
“码头变公园了?我在这片区域曾工作几十年,想不到有生之年竟然能看到它旧貌换新颜,太让人惊喜了!”退休职工李大妈站在滨江生态体育公园回忆往昔时不由发出感慨。我市拥有长江岸线资源142.6公里,经过专项整治后,昔日脏乱差的滨江岸线已成为美丽的“铜陵外滩”。如今站在长江岸边,只见波光粼粼的江面上不时掠过水鸟的身影。沿着江边健身步道行走,沿途是青草、绿植,俨然一幅水清岸绿、碧水蓝天的美丽画卷。滨江岸线生态环境悄然改变的背后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凝聚了市人大常委会的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以法治护航助力打造美丽滨江岸线。
跟踪问效,推动问题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一年多来,该法实施情况如何?淡水豚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个别码头抑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整改情况怎样?2022年8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梦生率队开展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督查。督查组一行前往大通古镇、皖能滨江码头、港务公司码头、滨江生态公园等地,通过实地检查、乘船开展江上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大通古镇保护利用、禁渔、港口综合整治、滨江生态岸线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工作开展情况。
带着问题,督查组深入现场,仔细查看,反复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跟踪问效。
“船舶岸电使用率不高,沿江码头扬尘防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执法效果有待提升。”……督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不时提出建议。
为进一步加深督查组成员对长江保护法的理解和把握,切实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8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办了长江保护法专题辅导讲座。
“要严格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狠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铜陵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推动长江流域绿色发展,维护长江流域水安全、生态安全。”张梦生在督查中强调。
立法先行,筑牢法治屏障
守护一江碧水,重在建章立制。该如何守护好这汪清流?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步伐,围绕长江大保护,坚持“小切口”立“务实管用的法”,用心用情助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2017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生态环境领域的实体性法规——《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行市区禁放禁售烟花爆竹,促进了大气质量、环境卫生、噪音污染明显改善。同年3月出台了《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从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对城市绿化进行了规范,厘清了职责,使城市绿化实现了有法可依。2020年6月,出台了《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要求及监管责任予以规范。2021年4月1日《铜陵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港口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有效抑尘控尘措施。”同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改善,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铜陵市城镇生活污水排水管理办法》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目前该办法草案初稿已完成。建筑垃圾处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等也都分别列入了立法规划,符合铜陵市情、科学完备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将逐步构建。
“这些法规的制定实施,既为《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又为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监督发力,打造立体防线
“要高位组织推进,全面排查溯源,从工业废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面源治理、内源治理和生态修复五个方面,系统化开展横港扫把沟片区水环境治理工作。”
“针对秀水河、翠湖等部分水体污染整治效果不佳的情况,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不让一滴污水进入长江。”
……
2022年6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报告,突出生态环境治理,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将长江岸线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等多种监督方式,多点突破、持续发力,努力打造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立体防线。
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全市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以强有力的监督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持续开展“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深入开展固废污染、黑臭水体污染、水污染防治情况等专项视察和检查,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先后对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影响长江生态环境质量问题,全力助推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长远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一项事关长江保护和发展的重大战略。2021年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成员对该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建议要把禁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禁捕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更大成效。目前,铜陵市退捕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全面落实禁捕措施。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592艘、退捕渔民1737人,退捕渔民的养老、医疗、住房、转产就业等工作100%完成。
“一江碧水长流,是百姓幸福生活所系,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共抓长江大保护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继续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用法治力量护航水清岸绿、碧水东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