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听证 听出满满的民意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立法听证会侧记
让立法承载民意,是立法工作者的理念,更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实践。
“我认为,一只犬是养,两只犬也是养,关于‘每户限养一只’的规定,于情于理都有些偏颇。小型犬体型比较小、好安静、易管理,建议可以适当放宽到2至3只。”
“我不同意您的观点,立法就要平衡各方利益需求。每户限养一只非禁养犬,既保障了爱犬人养犬的权利,又明确了养犬人的义务,同时也考虑到了管理的可行性,比较契合实际。”
……
这是听证陈述人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上,现场发言、交流辩论的场景。
“这次立法听证会是我市自2015年取得立法权以来,首次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也是一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从民意中来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的养犬需求日益增长,市辖区的犬只数量已突破1万只。但由于养犬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市民文明养犬的习惯尚未养成,犬只管理问题日益显现,犬只伤人、吠声扰民、犬只随地便溺等问题层出不穷,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每天饱受楼上的狗乱叫乱吠,被吵醒的时间,比鸡起来的还早。打电话报警,警察说这个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我市没有相关的规定。希望抓紧出台犬类管理方面的法规,谢谢!”一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道。
生活中,也有些养犬人随意遗弃犬只、对犬只管理不严,造成流浪犬、逃逸犬的数量不断增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一名执法人员介绍,2019年以来,已累计受理市民投诉流浪犬只扰民问题120余起,全市捕捉收容流浪犬只超过1000余只。
由于养犬管理缺乏统一的法规依据、部门职责不清,难以满足现实管理需要。广大市民要求通过立法形式,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只管理的呼声日益高涨。
犬事虽小,但民之所望,就是履职所向。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诉求,迅速启动《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为规范养犬行为提供制度供给,用法治力量办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
到民意中去
“法规草案已经二审了,但有些争议还是比较大。怎么去调整、实现平衡?当时,我们考虑到,这部法规是从民意中来的,就要到民意中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
怎么去?以什么形式去?“去年,我们制定了立法听证办法。有了顶层设计,今年我们就举行一次听证会,以听证的方式‘听’民意、‘征’良法。”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在一次工作例会上谈道。
第一次举行听证会,没有经验可循。为确保立法听证会取得预期效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定听证会方案,明确了听证的程序、内容、组织实施等事项。
6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在《铜陵日报》、铜陵人大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听证公告,向社会各界征集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
一石激起千层浪,公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群众打电话咨询。最后,结合个人意愿,初步确定了20名听证候选陈述人。
7月7日,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预备会议,向听证候选陈述人介绍了法规草案内容以及听证会目的、听证内容、注意事项等,并提供了一些参阅材料。会后,根据听证候选陈述人的行业特点、专业知识以及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况,遴选了10名听证陈述人,确定了10名旁听人员。
“我们遴选的听证参会人员中有养犬人、退休职工、私营企业管理人员、普通市民、律师、法律专家等,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有利于我们客观、公正、全面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道。
7月15日,《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正式召开。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围绕6项听证内容,踊跃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在不同的观点碰撞中,拉开了一场情与法、法与理的交锋。
再到聚民智
三个多小时的听证会,既没有一边倒的“集体沉默”,也没有无关痛痒“走过场”,有的是平等的沟通,有的是问题的探讨,有的是观点的博弈,光记录人员的记录纸就记满了几十页,“厚重”的民意被充分表达出来。
“关于养犬登记、年检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我认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比较好,但养犬登记证要采取在线年检的方式,年检内容要涉及免疫证明、养犬基本信息等。”基层社区工作者沈加玲提出自己的看法。
听证陈述人蒋建民,在陈述“关于携犬外出的有关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时提出:“条例对特殊人群携犬没有规定,比如盲人出行需携导盲犬,建议允许这类人员携犬进入部分公共场所”。
“这次立法听证的过程,不仅是交流互动的过程,也是个凝聚共识的过程。社会各利益群体参与到立法活动中,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有助于厘清问题、破解难题、化解分歧、凝聚共识;立法机关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倾听民意、汇集民智,有助于地方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听证会后,铜陵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姚明谈了自己的认识。
经初步汇总,听证陈述人提出90余条意见建议,旁听人员提供5条书面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归纳梳理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建议,形成听证报告,并将其作为修改法规草案的重要依据,让人民群众的“金点子”,变成立法的“金钥匙”。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立法听证会的经验,继续探索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式,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立法之路载满民意。”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