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护航”老年人安享晚年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共29.77万人,占总人口22.69%,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为了回应群众对个性化、特殊化养老需求的关切,2019年10月1日,《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就责任分工、养老设施规划与建设、服务供给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条例》实施两年多来成效如何?还有哪些短板?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执法检查,就《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
以条例贯彻实绩回应群众需求
《条例》施行后,我市配套出台《铜陵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结合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相继印发了《铜陵市扶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政策》等政策文件,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补贴政策范围,2020年和2021年,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发放分别为953万元和1149万元;通过编制《铜陵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铜陵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0年)》等,构建市、县、乡镇和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设施格局,“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2019年和2021年,铜陵市和铜官区先后入列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地区,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连续5年在省民政厅民政综合评估中位列优秀等次。
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8-2020年,我市将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纳入市级民生工程,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建成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220个,实现县、乡镇和城市社区“三级中心”全覆盖,目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100%,平均每百户达到29平方米。印发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实施方案,考评合格给予2-3万元补贴。
扶持居家养老服务专业运营,在全省率先将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有机结合,形成“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支持民办天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22年社区(村)老年人助餐工程扩大到一县三区;总结推广铜官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经验,实现县区全覆盖,试点床位同等享受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家庭赡养协议签订、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义安区基层老年协会助力农村养老服务做法入列2020年民政部农村养老典型案例。
创新医养融合发展模式。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共64家,总床位数6000余张;建成22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点,4个乡镇社区和1个企业入列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全市23个养老机构设置了医务室或护理站,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100%;开展城市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并形成“铜陵经验”在全省推广。同时,稳步推进适老化智慧化改造,累计完成620户改造任务,加大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在全市建立7个养老护理领军人才工作室,授牌铜陵职业技术学院为市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年培训各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000余人。
开展执法检查以良法促善治
此次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深入了解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模式,促进我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条例》深入贯彻实施。
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检查实效,重点检查法规宣传教育与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法定责任体系建设、养老设施配建规划和标准执行、适老化改造、养老公共产品供给、养老服务队伍培训、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养老志愿服务等情况以及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法规贯彻实施的意见等,采取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明查暗访、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丰富检查方式,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彻检查全过程。在检查环节,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利用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乡村振兴联系点、联系社区等平台载体,广泛听取意见。在审议和询问环节,邀请代表参加,把群众的关切带到会场,审议群众关心的问题,询问群众想问的问题。在督查环节,邀请代表督查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通过执法检查,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办好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以法治力量“护航”老年人安享晚年。(方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