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助推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行政执法工作一头连着各级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今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通过搜集研究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与一线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法官、司法行政工作者以及市热线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行政执法相关情况。同时依据《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类案监督工作办法》,对行政执法纠错类、行政应诉败诉类案件涉及的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开展了类案监督。
从检查情况来看,近年来,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推进。市政府先后制定《铜陵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铜陵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要点,系统推进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题述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倒逼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各类专项督察活动,推动整改行政执法领域问题89个。
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民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了诸多实际问题,“无证明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步,轻微违法违规免罚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常态化开展。2021年以来,全市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占比75.88%,居全省前列。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推动经开区赋权改革,向铜陵经开区赋权54项,公布乡镇(办事处)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赋权目录,横埠镇、顺安镇承接审批执法事项居全省乡镇街道前列。深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七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改革,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行政执法层级得到优化。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大力推进长江禁捕、交通运输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围绕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全省率先制定168项“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评价指标。逐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优差双评”活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相关部门和单位还存在对行政执法工作认识不到位、行政执法素质能力水平亟待提高、行政执法改革有待完善、协调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
5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审议意见现场交办会,以面对面的形式向市政府交办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相关审议意见,推动审议意见办理切实从“纸面”落到“地面”。
要把行政执法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摆在行政执法工作的优先位置。定期汇总报告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执法协调小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推动中央在行政执法方面的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落地见效。
要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上持续用力,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优化人员配置,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逐步推行行政执法机关全员持证,保障一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稳定。要强化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注重发挥典型案件的规范引领和疑难案件的分析释明作用,提高培训质效。
要务实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明确行政复议与应诉机关。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场所标准化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务实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立职责明确的乡镇行政执法权限清单,根据乡镇实际承接能力逐渐下放权限。探索建立吹哨响应机制,对于乡镇不能执法或需要协助的事项,赋予乡镇党委对县(区)直执法部门一定的绩效考核评分权限,推动形成“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良性机制。
要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凝聚长效监督合力,加强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联系,构建“大联动”监督体系,在两法衔接、行政检察、公益诉讼、错案追究等多方面加强协同合作,落实错案问责机制,倒逼行政机关依法依规正确履职。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健全内部纪规,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严的规矩约束执法人员履职行为。整合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审核力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作用,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