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修改二稿)》
10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昌生主持召开法制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对《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修改二稿)》进行了统一审议。
会议听取了法工委关于《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修改二稿)》初步修改情况的说明,对《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条例(表决初稿)》进行了认真审议。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法工委的修改工作和表决初稿,认为表决初稿体例结构更科学、制度设计更合理、立法技术更规范,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陈昌生指出,表决初稿突出问题导向、内容合理、措施适当,针对性、可操性强。法工委要认真研究吸纳法制委委员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形成《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表决稿)》和审议结果的报告,按照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