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立法辅助人工作制度 探索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路径”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用高质量立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9月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铜陵市地方立法辅助人工作办法》,这是铜陵市人大探索创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重要举措,对提高立法质量、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辅助人由市人大常委会在铜陵学院法学院、铜陵市律师协会等组织机构中选聘,具有一定立法理论研究水平和立法实践能力,为铜陵市开展地方立法各项工作进行辅助服务的人员。立法辅助人除了参与地方立法的调研起草、审前评估、执法检查、合规审查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外,重点为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提供点对点服务,通过与人大代表一对一联系,及时搜集、汇总和上报人大代表有关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人大代表撰写立法议案、进行立法审议等活动。同时,通过建构立法辅助人与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常态化联系机制等方式,及时搜集、汇总和上报相关组织机构有关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上述组织机构关于立法草案和地方性法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及时进行解读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