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条例(修改稿)》
8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昌生主持召开法制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对《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条例(修改稿)》进行了统一审议。
会议听取了法工委关于《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条例(修改稿)》初步修改情况的说明,对《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条例(修改二稿初稿)》进行了认真审议。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法工委的修改工作,认为修改二稿初稿针对性更强、措施更完善、立法技术更规范,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陈昌生指出,法工委这次修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内容合理、措施适当,针对性、可操性进一步增强。法制委委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法工委要认真研究吸纳,尽快形成《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条例(修改二稿)》。同时,鉴于本次修改幅度大,将再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待审查通过后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