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生主持召开法制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
2月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昌生主持召开法制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对《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
会议听取了法工委关于《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初步修改情况的说明,对《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改初稿)》进行了认真审议。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法工委的修改工作和草案修改初稿,认为草案修改初稿在原草案的基础上,经过认真修改,内容更简洁、逻辑更严谨、语言更规范,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兑现惠企政策、加强考核评价激励等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与建议。
陈昌生强调,制定《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增强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的重要举措。条例一审以后,法工委深入学习调研、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轮次系统修改,修改后的条例针对性、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法工委要抓紧梳理本次会议上委员们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就修改后形成的《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改稿)》和修改情况的说明,按照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