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关于《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0月26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汪刘稳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作出修改是必要的、及时的,修正案草案比较成熟,未提出新的意见。10月26日下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对修正案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形成了《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并于会后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
法制委员会认为,表决稿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相抵触,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以上报告与表决稿,请一并审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