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委督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意见办理落实情况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就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关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对照主任会议意见抓好办理落实,加强政策、项目、资金等要素统筹,持续采取奖励扶持措施,探索实践集体经济增收方式,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增长。
农工委强调,要科学编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强化地域特色、乡镇整体发展导向,着力推动村情相近、资源相连、产业相同的村联合组团、协同发展。要引导、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企业、自主经营,在实践中丰富发展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资源发包等创收模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经营发展。要注重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要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和统计业务指导,严格执行独立会计核算,规范统计范围和口径,用好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要完善收益分红制度,将可支配收益及时分红给本集体全体成员,增强群众获得感。要加强乡镇农经站所人员队伍建设,为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系统性、专业化的服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