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7日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良平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取得辉煌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保障和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共召集代表大会7次,举行常委会会议37次、主任会议114次;制定地方性法规5部,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164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24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89项,开展专题询问11次、满意度测评36次,发出审议意见79份;对17部法律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集体视察18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9人次,组织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人员述职249人次;完成市委部署的11项改革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2015年9月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常委会紧抓立法质量,及时建立立法规范,夯实立法基础,扎实推进立法工作,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夯实立法工作基础。高度重视立法基础建设,积极为立法工作提供保障。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第一部程序性法规——《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建立了立法规范,实现了依法立法。依法选举产生法制委员会等8个专门委员会,组建法制工作委员会。举办立法专题培训班,组织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分批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立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立法能力。出台立法工作规划和计划编制办法、征求意见及反馈办法、审议法规案若干规定等多项制度,着力规范立法工作。建立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直接倾听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聘请8名立法咨询专家,借助专业力量提高立法质量。
(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部署,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建立重要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始终。广泛征集立法建议,及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专委会、法工委与政府法制办、法规起草单位的沟通协商,充分发挥政府及部门的工作和专业优势。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着力发挥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作用,建立人大代表、县区人大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听取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立足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精选立法项目,先后制定了4部实体性法规。2016年制定了《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全省率先实行市区禁放禁售烟花爆竹,规定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既杜绝了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又促进了大气质量、环境卫生、噪音污染明显改善,受到市民大力支持和赞誉。制定了《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对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进行规范,使城市绿化实现有法可依。针对我市一些工业遗存遗迹受到损毁灭失的现状,制定了《铜陵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确定了工业遗产普查、认定、保护和利用的法规规范,填补了我省工业遗产保护立法空白。制定了《铜陵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就住宅电梯的管理体制、选型配置、安装使用、应急救援以及监督管理等进行制度规范,是全省第一部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此外,常委会还对铜陵白姜保护和城乡规划管理两个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启动了铜官山保护与建设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4部法规的立法工作。
二、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推动五大发展
常委会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依法行使职权,大力支持和促进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推动创新引领。坚持创新第一动力,积极推动创新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助推创新驱动。审议政府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铜基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落实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计划、“两化融合”工作、智慧城市建设情况等报告,督促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传统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加强科技创新平台与载体建设,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铜基新材料产业集群和创新高地,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依法审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着眼推动我市经济发展适应新常态,先后审议实体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国有资本运营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专题调研,要求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去降补、调转促、全创改、放管服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实,全力支持实体经济。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作出《关于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决议》,推动制约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督促优化发展环境。审议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地方法人银行发展、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等报告,开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执法检查,就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防范互保联保贷款风险、健全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等提出意见。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推进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深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规范预算编制,提高执行绩效。审议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设情况报告,结合审查代表议案,作出《关于加快推进一站式政务服务的决议》,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二)注重协调推进。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提升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推动园区发展。深入有关园区开展视察调研,审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总体规划、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报告,督促统筹规划土地利用,保障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管理体制,切实提升园区运营效益和发展活力。
促进新兴业态发展。开展《旅游法》执法检查,对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品牌建设情况进行审议和专题询问,要求加快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丰富特色产品,完善产业要素,努力将铜陵建成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重要城市。集体视察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审议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要求突出服务业发展重点,谋划重大项目,不断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重视新市域规划工作。审议城乡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及2017年——2030年空间规划编制等报告,督促及时修编新一轮总体规划,强化规划引领,加强规划实施,推进拥江发展,促进区域协调,不断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促进提升交通区位优势。围绕交通重大项目多次开展调研,审议公路交通设施建设、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等报告,督促加快工程建设,促进交通枢纽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审议港口岸线整治及项目建设、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建设情况报告,要求加强港口岸线资源合理开发,提高岸线整治与项目建设水平,提升通关能力,增强对外竞争力和辐射力,促进港口经济跨越发展。
(三)保障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促进可持续发展。
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连续五年紧盯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多措并举强化监督,审议相关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询问,在全省率先作出《关于加强大气环境信息公开的决定》,集中开展南部城区扬尘污染治理“监督会战”,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在监督过程中,多次开展集体视察和明查暗访,并首次引入第三方调查,以执法检查公告形式征集公众意见,不定期组织“回头看”,通过创新方式,持续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污染防治工作。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围绕论证代表议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天井湖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决议》《关于加快大铜官山公园建设的决议》,促进城市重点区域生态建设与保护。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审议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情况报告,督促加快绿化造林增量提质,高标准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任务。坚持每年开展“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先后开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深入调研“三大水系”治理、“三线三边三小”整治等热点难点问题,将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推动水、土壤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的解决。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引起市委高度重视,有力地促进了督察整改。
推动循环经济升级。常委会集体视察示范园区和项目现场,审议相关报告,就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加快工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快构建“双示范市”建设长效机制。
(四)厚植开放优势。坚持开放发展理念,督促加快对外开放,在深化合作交流中促进我市发展。
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合作。审议外贸工作报告,要求强化财税金融政策保障,优化外贸发展环境,扩大出口贸易,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审议国际友城工作报告,先后开展侨务、对台、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等工作调研,支持政府加强统筹规划,拓展对外交流合作领域,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我市全方位对外开放。
推动双招双引。高度关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开展以商招商、利用外资、海外人才引进等专题调研,要求抢抓“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机遇,夯实招商工作基础,突出精准招商,尤其在铜基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产业选好商、引强企、聚人才。
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先后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等7项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控告申诉等6项报告,要求“两院”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解决群众信访诉求。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隆重举行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系列活动,集中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大型活动,连续五年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审议“六五”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报告,及时作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努力营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推动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改善民生,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助力脱贫攻坚。专题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报告,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部署,健全扶贫政策体系,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结合审查代表议案,听取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情况报告,及时作出《关于加强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建设的决议》《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决议》,要求推进资金、资源整合,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听取和审议防震减灾情况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住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全市抗震设防统筹管理。
关注民生改善。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组织《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小餐饮监管、菜篮子工程建设等报告,督促加快监管体制改革,健全监管网络,强化源头治理,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议房屋土地征收与安置情况报告,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任务落实。审议城区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要求落实好路网改造等五大工程,重点整治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促进交通环境持续改善。
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审议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社保体系建设、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报告,督促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审查教育、体育方面代表议案,推动学前教育布局不断优化,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提升高中教育质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基层体育公共服务,加快体育产业发展。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专题调研,审议我市宗教工作报告,要求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多次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调研视察,督促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农村公共环境,注重将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脱贫、农业产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历史传承结合起来,体现乡村风貌,打造更多“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的精品村庄。
三、坚持依法任免,加强任后监督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全面履行任免和监督职责,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出台任前审查办法,严格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报告拟任人选考察情况、供职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等程序,规范任免工作,顺利完成各项选举、任免任务。制定宪法宣誓细则,及时组织宪法宣誓,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
(二)切实加强任后监督。出台任后监督办法,积极稳妥推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开展现场测评,提出审议意见,测评结果报送市委及组织部门,同时反馈本人,督促改进工作、依法履职。
(三)高度重视换届选举。认真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时行使相关职权,保证区划调整有序衔接和县乡人大换届依法进行。高度重视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及时提出工作意见,严肃换届选举纪律。做好连任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全市共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3333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常委会不断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推动改革创新,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创新人大履职工作机制。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明确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程序及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23项重大事项。制定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增加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新的检查方式,同时对执法检查意见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对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处理等作出新的规定。出台专题询问工作办法,就专题询问工作程序、组织方式、询问意见的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运用这一新的监督方法。本届以来,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针对性更强、涵盖面更广,执法检查更规范、更有效,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实现全覆盖,专题询问实现常态化。
(二)拓展深化监督工作。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常态化监督,定期审议相关报告,要求政府控制规模,理顺体制,强化审计监督,提高投资绩效。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首次开展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等“四本预算”进行全口径监督,通过听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出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要求,扎实开展部门预算公开评审,持续推动政府平台债务规范管理,探索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进一步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三)促进“一府两院”深化改革。结合《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审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报告,要求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审议文化体制改革报告,督促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审议公立医院改革报告,要求持续深化综合医改,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两次审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报告,要求尽快培育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使改革红利惠及广大农民。审议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报告,就强化基层供销社功能,加快惠农平台建设等提出建议。听取“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要求在司法改革中破难题、补短板,不断提高司法保障和服务能力。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加强代表培训,对当选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和专题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密切联系代表,制定常委会驻会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办法,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几年来,驻会成员先后走访市人大代表320余人(次)。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坚持每年度召开政情通报会,定期寄送常委会公报等资料,安排代表参加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要求,规范代表履职管理,出台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将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换届代表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开展代表述职试点,安排了18名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促进代表更好接受选民监督。
(二)支持代表开展活动。出台《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的意见》,组建21个代表小组,建立22个代表活动室,首次组建7个代表专业小组,为代表活动创造条件。加强代表活动督查指导,及时通报情况,促进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几年来,代表小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议案、建议1002件,提交调研报告30多篇,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常委会先后对17个代表小组、25件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进行了表彰。
(三)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完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相关工委分工督办、重大问题集中督办、系统性问题协调督办、跨年度问题滚动督办”的督办体系,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建议办理力度。创新出台《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办法》,对每条建议的办理实行量化考核评价,推动“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各承办单位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有效落实人民意愿,代表对办理的满意率每年均在95%以上。
六、坚持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跟新时代步伐,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和水平得到新的提升。
(一)着力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积极组织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先后召开64次党组会议,举办25次常委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聚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不断推动县乡人大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协助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多次组织专项督查,就解决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比例偏低、机构不健全、乡镇人大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提出建议。在市委高度重视及各方面大力支持下,一些多年未能解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县乡人大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更加充满活力,基层政权机关在国家政权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切实加强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等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市委“十个从严”实施意见,自觉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建章立制,围绕改进作风、加强管理,先后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机关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落实主任会议成员包村、机关干部包户、县级干部驻村制度,推动各项扶贫措施落实。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督查,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打造风清气正的人大工作机关。大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人大工作宣传,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意识。
各位代表!
过去的五年,是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五年!是砥砺奋进、勇于担当的五年!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这是市委坚强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勤勉工作、履职尽责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有关部门、基层人大紧密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与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主要是:立法能力和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和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作风、从严治党常态长效机制需要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专业化建设还需加强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主要工作体会
各位代表!五年来,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积累了宝贵经验。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始终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将正确政治方向贯穿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始终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围绕市委中心任务确定履职重点,切实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坚持从人民的实践创造中汲取智慧,从人民的发展要求中获得动力,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人民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人民的需要当作第一考虑,把人民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及时回应人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必须坚持依法履职。要自觉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促进国家机关依法推进各项事业,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进一步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履行新时代人大职责的重要基础。多渠道创造代表履职条件,多形式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多举措保障代表履职成效,切实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权威性实效性,支持广大代表在推进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建设中建功立业。
五、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要坚持把推进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结合起来,努力探索实践,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注重探索工作理念、内容、方式和载体的创新,切实做到重程序不拘泥、有形式重实效、讲惯例不教条,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和依法治国新要求。
今年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坚信,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肩负新时代重任,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大会精神,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奋发有为地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全面担负起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个机关”历史使命。
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也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强化思想武装,深刻领会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政治论断、重大战略部署、重大目标任务,坚持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把牢政治方向,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二、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职责定位,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全面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以及法律法规执行难点和社会民生重大关切,强化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积极探索新方式新方法,着力提高监督实效。落实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认真履行人事任免职责,及时任命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任后监督,促进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三、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落实十九大关于“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新要求,扎实开展代表工作。进一步落实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群众“双联系”制度,更好地保障代表反映民声民意。注重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代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积极履职。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和参加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提升代表活动室建设,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健全活动检查、反馈、通报机制,提高代表活动质量。推动建立和完善“一府一委两院”重大事项依法向人大代表通报、征求意见工作机制,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落实代表建议督办评价制度,不断提升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加强代表履职监督,激励代表履职尽责。加强市县乡人大代表工作联动和活动交流,增强代表履职合力。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加强党的建设,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加强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常委会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保机关规范有序高效运转。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实施细则,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组织建设,着眼于人大工作长远发展,研究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要求,进一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