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增强监督质效,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履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聚力“四创两高”,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保障。现对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
(一)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项)
1.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21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时间:2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2.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时间:2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3.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2月份,责任单位:法工委)
4.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办公室和相关工委)
5. 关于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纲要,推动我市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议案的审查报告。(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民侨工委)
6. 关于加强农村闲置土地利用议案的审查报告。(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7. 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建设情况的报告。(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8.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9. 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社建工委)
10.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11.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12.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13. 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14.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15. 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投资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16.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17. 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报告。(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18. 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19.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人选工委)
20.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21. 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少年体质健康情况的报告。(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教科工委)
(二)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报告(9项)
1. 市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的报告。(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教科工委)
2. 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3. 市人民政府关于万亩圩口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情况的报告。(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4. 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5. 市人民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社建工委)
6. 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7. 市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暨重点项目落地情况的报告。(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8.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9.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二、常委会执法检查(2项)
1. 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社建工委)
2.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三、常委会专题询问(2项)
1. 结合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落实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办公室和相关工委)
2. 结合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投资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四、常委会集体视察(2项)
1. 旅游项目建设情况。(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民侨工委)
2. 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五、专项活动(2项)
1. 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时间:6—12月,责任单位:城建工委)
2. 江淮普法行活动。(时间:8—12月,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1. 认真做好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分办、审查、反馈等工作。(时间:全年,责任单位:法工委和相关工委)
2. 及时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时间:全年,责任单位:法工委)
七、开展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述职
根据常委会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述职。(时间:2月份,责任单位:人选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