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猛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的有关规定,铜陵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猛同志辞去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0年1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的有关规定,铜陵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猛同志辞去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