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12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昌生主持召开法制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对《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法工委关于《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初步修改情况的说明,对《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初稿)》《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初稿)》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充分肯定了法工委的修改工作和草案修改初稿,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与建议。
会议结束前陈昌生强调,法工委要根据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抓紧形成《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和修改情况说明,按照程序提请相关会议审议。(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