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桥镇人大开展《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9月19日,枞阳县钱桥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联合钱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志愿者,共同开展《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人大代表、志愿者们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菜市场及工地,向村民及群众发放《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材料,细心讲解条例内容,普及条例知识,活动重点围绕公共秩序、环境卫生、邻里和睦、文明出行等方面,结合生活中的具体案例,引导村民自觉践行文明公约,争做文明人。同时,他们还耐心解答村民对条例的疑惑,倡导大家成为《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者、引领者和践行者,推动文明行为在乡村“落地生根”。人大代表还围绕移风易俗等方面内容积极引导村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据悉,《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七章四十条,于2020年5月6日经铜陵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同年7月1日获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并自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钱桥镇人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从群众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入手,鼓励大家积极投身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人大代表发挥表率作用,深入一线广泛传播文明行为知识,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文明宣传活动,共同营造更加文明、和谐、美好的乡村环境,让大家在学习实践中践行文明条例,倡导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