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十七届一次
建议编号: 1
标题: 关于充分发挥市级项目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建议
正文:

农业机械化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抓手和基础支撑,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与资源利用率的重要手段。为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11月1日施行。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发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27号)文件,出台了实施农机富民工程、农机化推进工程等政策措施,并安排了农业(含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以项目带动形式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区划调整后,2016年至2020年,铜陵市级财政每年均对枞阳县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进行扶持,5年累计投入农业机械化推进及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30万元,包括农机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3个,水稻育插秧工厂化建设项目2个,水稻机械化育栽环节试验示范项目3个,水稻机械化直播项目2个,机械化植保项目6个,油菜直播机械化项目6个,通过这些农机化项目的实施,大力推广了绿色、高效新机械、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提升了枞阳县的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了全县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但在连续实施5年后,2021年度市级财政没有安排枞阳县农业机械化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关于“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送审稿)》,明确了包括实施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行动等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目标及措施。根据方案要求,铜陵市必须完成包括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深化农机农艺融合等诸多农业机械化发展任务。目前,枞阳县及铜陵市其他地区在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等农机化发展方面均存在短板与弱项,没有市级项目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的基础支撑作用,实现机械强农,增加农民收入是难以完成的任务。

因此,我建议:

一、铜陵市级财政应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力度,持续投入农机化提升工程资金,提高我市的农业机械化率,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

二、根据《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对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深化农机农艺融合等农业机械化项目进行立项,充分发挥市级项目带动作用,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更好更快发展,为全面完成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出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作用。


领衔人: 汪艳霞
主办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