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十六届四次
建议编号: 4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空心村”整治工作的建议
正文: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部分农民移居城市,造成农村“人去屋空”。有的农村居民点向村庄外围扩展,村庄内部却有大量闲置地,形成“空心村”。

通过“空心村”整治,可复垦成耕地,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如有结余,指标可进行交易,镇村和农民还可以获得收益;通过“空心村”整治,促进村庄科学合理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和谐、文明、美丽新村。因此,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意义重大。

2020年11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枞阳县第三代表小组组织市、县代表,深入枞阳县汤沟镇先进村、山镇白荡湖村等地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我市“空心村”现状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会后,代表们又进行了深入研究,对我市“空心村”整治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一、我市“空心村”整治的基本情况

2013-2020年,义安区共批准利用“空心村”实施土地复垦项目8个批次,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指标1986亩。义安区实施的土地复垦资金由区财政安排,按照5-10万元/亩的标准包干给乡镇使用,专项用于项目复垦、补偿安置等实施资金,结余部分用于后期管护。

枞阳县是劳务输出大县,下辖190个行政村,农村人口57.1万,其中外出务工人员约26万,大部分村都不同程度存在着“空心村”现象。

为强力推动这类项目的组织实施,县政府先后多次调整了项目实施补助经费标准。2019年,县政府出台了文件,枞阳县实施新增耕地项目按3万元/亩补助项目所在乡镇,如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上市交易,县政府另行按项目的净收益与乡镇5:5分成;利用“空心村”组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县政府按8万元/亩统一补助项目所在乡镇。 “十三五”期间,全县组织实施补充耕地项目6000亩;组织实施增减挂项目24个,新增耕地面积473. 33亩;组织实施工矿废弃地项目47个,新增耕地面积900亩。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通过“空心村”整治和土地复垦,解决了新增建设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了城乡建设的用地需求。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对建设用地指标需求越来越大,拆旧的空间越来越小,投入成本越来越高,实施难度越来越大。

我市“空心村”整治工作和六安金寨、安庆望江岳西等地区相比,工作推进力度不大。主观原因是,农民固守传统观念,认为宅基地是私有的,占了就是自己的,新屋建成后不拆旧房;有的认为老房子是祖业,即使不在农村居住了,祖屋也不能拆。客观原因,一是政策措施不配套。我市未制定和出台“空心村”整治工作的实施细则,未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如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宅基地退出的激励机制、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机制、土地复垦的利益分配和奖励机制、相关部门的政策和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等。二是存在部分畏难情绪。“空心村”整治有许多矛盾交织其中,许多乡镇、村干部不是不想整治“空心村”,但一整治,矛盾就出来了。一旦处理不妥当,极有可能激化干群矛盾,影响稳定。再加上留守农村的多数都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也不利于村干部开展工作。三是村庄建设规划滞后。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规划意识,大部分村庄建设都没有规划,有规划的也不按规划实施,村民建房时盲目随意。“人往高处走,房往好处建”的心理使村民纷纷到村庄外围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去建房,有些村干部怕得罪人,划批“人情地”,时间一长,老村逐渐变“空”,农民居住地分散散乱,村庄外延拉得过长。四是资金投入严重匮乏。乡镇在宅基地腾退复垦经过验收后,可获得上级奖励和补助资金,但相对于拆迁建设成本,奖励资金远远不够。旧宅拆迁补偿和规划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因此面对空心村整治“心有余力不足”。

三、工作建议

为加快推进“空心村”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和督导工作。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区的工作职责,形成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相关机制,提供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我市“空心村”整治的政策机制,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推动、资金扶持等方法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支持并自觉投身参与“空心村”整治活动

一是建立规划管控机制,引导村民按规划建设;

二是探索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建立农村村民异地建房的宅基地置换机制,加快推进宅基地有序退出和腾挪;

三是进一步完善宅基地复垦的激励机制,明确镇、村和村民的分成比例,提高镇村和村民的积极性。

(三)加大资金扶持,注重培育典型

要建立“空心村”治理建设基金,基金来源采取市财政支出一点、土地整理置换后向占地企业征集一定资金、宅基地竞价选位等办法解决,充分发挥农村宅基地的价值潜能,使“空心村”整治产生内生动力,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要注重培育和树立典型,选择若干个重点村,统筹整合相关部门的政策、项目、资金予以集中扶持,充分发挥各项资金捆绑使用的叠加效应和规模效益,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对通过治理腾出的建设用地,能够复耕的要及时予以复耕,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缓解项目建设和城镇开发用地指标短缺问题。

要通过公开交易节余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并将指标交易后的资金反哺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提升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广泛宣传发动,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整治“空心村”不仅是拆旧建新的问题,更是对村民旧传统、旧思维的破除。能否争取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事关“空心村”整治的成败。因此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要注重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空心村”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让农民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和土地法规,逐步转变传统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增强依法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形成思想共识,在全市营造共同推进“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领衔人: 傅旺明
主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结果: 傅旺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空心村”整治工作的建议”(16-4-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的建议 “空心村”整治属于土地整治的范畴,全省及我市对“空心村”整治,主要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通过“增减挂钩”的形式实行。由于各县区对“空心村”整治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不一,目前从全市来看,无法统一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指挥、调度,我们将督促县区政府完善相应的土地整治领导机制,以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县区空心村”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 二、 关于制定相关机制,提供政策支持的建议 (一)建立规划管控机制,引导农民按规划建设 一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确定国土综合整治的目标与布局。结合“空心村”整治工作需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路村系统治理,重点落实“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保护文化村、培育中心村”的要求,优化村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实现村庄建设用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目前县区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二是严格按规划审批宅基地,做到一户一宅,严禁在规划范围外建设。 (二)探索进城落户的农村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2021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稳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要求,研究制定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置换机制,进一步盘活闲置宅基地,加速“空心村”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进一步完善宅基地复垦的激励机制 目前,除铜官区、郊区因条件受限外,枞阳县、义安区政府均制定了宅基地复垦激励政策,对于复垦的地块,县区政府采取补助的形式,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归县区政府使用。其中枞阳县每亩补助8万元,义安区复垦为旱地每亩补助8万元,复垦为水田每亩补助10万元。在县区补助的资金中,各乡镇与村有分配,但分配比例不一,涉及村民拆迁的房屋都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收益部分没有分成。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县区政府进行必要的研究。 三、 关于加大资金扶持,注重培育典型建议 (一) 建立“空心村”治理建设资金 一是目前宅基地整治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价格在每亩35万元左右,由于我市县区不属于贫困县,无法跨县域对外调剂建设用地指标。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县区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对县区复垦的建设用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二是积极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2017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关于盘活农村闲置房屋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铜改办〔2017〕10号)、“中共铜陵市委改革办关于印发《铜陵市关于全力打造“共享农房”品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铜改办〔2019〕3号),通过鼓励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推动全市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面向社会以出租、入股和合作利用等方式盘活,全力打造“共享农房”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 注重培育和树立典型 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全国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我省首批20个试点镇村已经启动,我市未列入首批启动项目,我们将督促县区积极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争取今明两年有一至二宗项目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准。 (三) 公开交易节约建设用地指标 目前我市占补平衡指标严重匮乏,无结余指标对外交易。宅基地复垦后的建设用地指标由于受政策影响,无法跨县域交易,一定程度上对我市宅基地复垦产生不利影响。 四、 关于广泛宣传发动,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议 整治“空心村”要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一是在政策制定上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让村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二是“空心村”整治,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要让村民全程参与,真正体会到政策的红利;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空心村”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市营造共同推进“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对我市推进“空心村”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办(分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枞阳县政府;铜官区政府;义安区政府;郊区政府 办复内别:B 联系人:余庭华 联系电话:13305625859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