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开门立法 公众有序参与
——《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侧记
“近年来,关于规范养犬一直是铜陵百姓的呼声,立法迫在眉睫。作为有地方立法权的全国文明城市,我市就规范养犬进行地方立法,能为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在7月15日上午举行的《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上,参会十名听证陈述人之一、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霞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为进一步对修改稿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证,当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专题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积极实践立法听证制度,为今后举行立法听证会积累经验。这是我市自2015年取得立法权以来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是市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开门立法、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新渠道、新途径的有益尝试,开门纳谏的方式让听证会别开生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关于重点管理区实行限养禁养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问题,我认为此处表述不合理,禁养犬为大型、烈性犬,危害极大,且犬只寿命有十年以上,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加剧,继续饲养对公众威胁极大,应限期处理,建议修改。”陈述人之一、私营企业管理人员程鹏对争议颇多的《条例》第十二条内容直抒己见并提出修改建议。“铜陵目前有三个流浪狗基地,基地流浪狗饱和了怎么办?这是我们大家关注的问题。建议政府和民间组织联合把流浪狗绝育工作做好,减少繁殖量,控制流浪狗的数量。”陈述人之一、退休职工徐金霞就控制流浪狗规模提出自己的看法。“建议将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立法语言进行优化,对行政处罚相关条款进行优化和完善,更加契合最新的中央立法精神,又能更好地体现比例原则以及更具有人性化。”铜陵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姚明建议。
这次听证共选取了《修改稿》中的六个方面议题作为听证事项,这六个方面问题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都是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也是立法上难点问题。为举办好这次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工委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听证会取得实效。听证陈述人是通过公民申请报名、有关单位推荐、听证机构邀请等形式,根据报名顺序、行业特点、专业门类,确定了10名,其中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各1名,市民代表6人,同时邀请由申请的市民组成的旁听代表10人参会。
旁听市民代表金顺平认为,要实行养狗办证制度并强制安装芯片,掌握犬类信息并重罚弃养行为;严厉处罚遛狗不牵绳、狗便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由政府牵头成立特别基金,由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出资,利用废弃厂房收容流浪动物并实施绝育,有效解决当下各类养犬难题。
下一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认真汇总整理大家的发言意见并认真研究,形成专门的听证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研究,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参考并作为下一步修改的重要依据。(方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