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敏检察长所作的《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律监督,加强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为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