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1月11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刚明主持会议,副主任叶萍、汪宜武、陈昌生、陈元中,秘书长裴学和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昌红梅,市中级法院院长李令新,市检察院检察长曹敏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关于《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类案监督工作办法(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该《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优秀代表建议暨先进代表小组评选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先进代表小组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铜陵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草案,表决通过了公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建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组织方面事项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员名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何刚明指出,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下周召开,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到了最后冲刺阶段,要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倒排工作时间,特别是对一些细节问题要再明确、再细化、再检查,严谨细致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自觉服从大会安排,积极参加代表团活动,严格遵守会风会纪,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会议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用自身的模范行动引导全体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会,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