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中副主任带队调研全国人大《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中带领农工委和市人大代表一行,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陈元中一行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陈瑶湖镇、天门镇部分野生动物繁育场所。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林业、渔业、公安、市场监管、网络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注重发挥整体优势,及时互通信息,强化联合检查、联合惩戒,重点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今年疫情防控时期,我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决定》,号召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深入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非法猎捕(捕捞)执法行动,着力加强野生动物繁育场所疫情防控,有效维护了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防范了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陈元中指出,保护野生动物是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要深化全国人大《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学习贯彻,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景区、进餐馆”活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社会公众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要科学、依法做好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及其存栏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指导繁育场所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协调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争取支持,帮助经营业主渡过难关。要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配套法规要求,严格猎捕、繁育、经营利用审批,确保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有序。要进一步明晰野生动物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责任分工,构建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责任链条,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围绕林业、渔业、公安、市场监管等各自职能定位,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基层执法机构编制,充实执法队伍,提升野生动物鉴定、案件调查取证等技术能力和水平。要通过成立专门机构或者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有效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疫源疫病监测,切实保障人员、经费和必要物资装备,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农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