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全面启动
垃圾分类,真的来了!
核心提示:作为全国首批2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和全国11个“无废城市”试点城市之一,我市是国内垃圾分类起步最早的城市之一。2018年9月1日,市政府规章《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在全省率先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为了提升垃圾分类治理“强制力”,增强整体推进效果,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计划于2020年尽早审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这意味着,垃圾分类将在我市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垃圾围城——一个必须面对的严峻现实
一座城市一天究竟会产生多少垃圾?答案可能超乎你的想象。2019年1-7月,我市日均垃圾运输量为530吨,是2011年的约2.5倍,其中7月15日出现了最高峰值640吨。这也预示着,今年我市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量预计将超过19万吨。
“增长势头非常迅猛,还在增长!”近日,记者来到铜陵海螺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焚烧工段长袁春林忧心地对记者说。作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场地,铜陵海螺曾经书写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神话,吸引了一批批外地人员前来参观学习。
2010年4月10日,由海螺集团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系统一期300吨/日垃圾处理系统正式建成投运,在国内最早采用先进的城市生活垃圾流化床气化处理技术,结合水泥厂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中高温煅烧工艺,彻底解决了我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问题,实现了我市垃圾处理方式的一大变革。
运行的前几年,海螺不仅能实现对全市生活垃圾的“吃干榨尽”,甚至还遇到“吃不饱”的情况。但随着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迅速增长,局面悄然发生变化。为了解决由“吃不饱”到“吃不了”的难题,2017年7月31日上午,铜陵海螺生活垃圾焚烧厂第二条日处理300吨生产线正式建成投运,形成了总共600吨的日处理能力生产线。
可如今不到两年时间,海螺已经逐渐感到“吃不消”。“如果满负荷运行的话,现在勉强能处理过来,但一遇到设备检修和故障的时候就麻烦了,一天就要堆积大量垃圾,再多几天就是垃圾成山了。”袁春林说。
其实,放眼全国,“垃圾围城”已经成为很多城市不得不面临的问题。随着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也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如何有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垃圾分类——一场势在必行的革命
“你是什么垃圾?”“纸巾,干垃圾,不管多湿都是干垃圾;瓜子皮,湿垃圾,不管多干都是湿垃圾。”7月1日,伴随着史上最严的垃圾分类新规在上海实施,垃圾分类成为了这个夏天铜陵人火热的话题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由于垃圾数量增加迅速,传统填埋方式处理空间不足,而采取清洁的焚烧方式普遍受到“邻避”干扰,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普遍建立垃圾分类制度。
“这是一场革命。” 市环卫处主任刘骏指出。其实对于垃圾分类,铜陵人并不陌生。从2015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2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开始,我市从制度设计到落地实施,从党政机关到居民小区,从社会到学校,开展了全方位的试点工作。目前,我市在市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在市辖区62个居民小区、5.17万户居民家庭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5.32%;在铜官区官塘社区开展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在天香牡丹园、新华苑等5个居民小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站点。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科普读本作为铜陵市地方教材发放到全市中小学生手中。
据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几年的探索,我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表现在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意义和知晓率大幅提升,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垃圾分类进校园实现了对全市所有中小学的全覆盖,部分小区的试点和探索为全市推广总结了经验。
但与此同时,作为全国46个重点城市之一,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依然明显,全市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尚不健全,市民的主动参与意识和分类率还有待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等。这一切,都需要从更高层面去解决问题。
立法升格——将垃圾分类推向“强制时代”
“这次上海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课。”近日,刘骏笑着对记者表示。从事垃圾分类工作多年,在他看来,上海之所以能刮起垃圾分类的“强旋风”,关键在一部地方法规的出台——《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这部法规把上海人带进了垃圾分类的“强制时代”。
据统计,目前先行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的46个城市中,有12个城市已经出台了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15个城市正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
2018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市政府规章。根据《立法法》有关规定,地方政府规章所设定的行政措施为2年有效期。为了妥善处理好地方政府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衔接工作,并根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猛的指示要求,今年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函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全面启动《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按照要求,倒排时间点,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起草专班,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市政府在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相关法规案。
根据要求,市政府调整了今年的立法计划,补充增加了审议项目,全面加强立法协作,由市司法局牵头起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为起草第一责任单位,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倾听民意、凝聚共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立法完善制度,切实解决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立法工作正处于调研起草阶段,接下来,市政府还将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论证、立法审查,并计划于今年11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案。
同时,为收集、研究和掌握第一手信息和资料,为年底市政府提请法规草案审议、修改做好准备,加快立法进度,近期,市人大常委会也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研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昌生带队,深入居民小区、垃圾处理各个环节进行实地调查,并计划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立法情况和经验做法。“在法规起草阶段就和市政府方面同步进行调研,对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来说是特例,我们希望能加快立法进度,并通过掌握第一手情况,让颁布的法规能够立得住、真管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垃圾分类正在由一个居民道德行动转变为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