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中副主任带队调研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情况
3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中带领农工委一行,对我市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有关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陈元中一行分别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据了解,我市现有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50处,饲养繁育种类28种,多以食用为目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着力加强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管控,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无疫情发生,各类经营场所未发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也未发现野外野生动物疫情。
陈元中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专门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立法保障,同时对于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陈元中强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推动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学习宣传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教育引导,为决定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二要按照上级要求,围绕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细化落实各项具体措施,摸清我市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底数,做好禁止与利用的界定评估工作,全面清理规范野生动物饲养繁育从业机构,立足实际,分类处置,为决定的贯彻实施提供坚实保障;三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从业者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协调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争取支持,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尤其要妥善处理好对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起重要作用的野生动物饲养繁育项目;四要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主体,构建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责任链条,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间、区域间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违反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加重处罚体现更加严格的管理。(农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