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监督求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决议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坚持把决议和审议意见办理作为自觉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的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办理程序、迅速组织落实……”近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把全年的决议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报告搬上常委会,由组成人员审议讨论,对决议的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共转交市政府办理的决议5件、审议意见12件。内容涉及新蓝领基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2018年计划和预算调整、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大气污染防治、代表建议办理等诸多方面。决议和审议意见交办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列入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5件决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阅批后,部署至相关责任单位办理落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12件审议意见交办通知经市政府相关领导审定后印发,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督办。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办理结果都能够在3个月的办理期限内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意见,并经市政府分管同志审定后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为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进一步推进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前谋划安排,年初将听取审议决议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在今年的第1次市人大常委会上审议。及时加强与市政府的沟通,要求提前开展自查,对5件决议、12件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同时,提前组织相关工委通过听取汇报、实地督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全面掌握情况,找准具体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别提出督查意见,并整理形成总的督查报告。
“常委会听取决议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既能极大地增强政府部门对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的认识和重视,又能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和组成人员的履职积极性,从而更好地改进工作,助推问题解决。”审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的工作表示满意或理解的同时,更对常委会这种“回头看”的监督方式表示欢迎。大家还就加大办理力度、规范办理程序、压紧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查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对专项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是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基本方式,是强化人大监督的重要抓手。如何让决议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助力相关问题得到解决,一直是我们探索和思考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常委会听取审议政府相关报告,作出了有益尝试,取得了较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对该项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制定关于决议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督查办法,探索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办理工作不力且督办后仍无效果的,启动问责程序,增强监督刚性,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结束后,及时召开主任会议,讨论研究人大督查意见,并转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