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刚明副主任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7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刚明带领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组到铜官区进行检查。检查组听取了铜官区政府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检查了铜官区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工作台帐资料,并深入安徽赛福电子有限公司、铜陵铁科轨道装备有限公司、马钢嘉华混凝土搅拌站、碧桂园·铜官乐住宅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这次执法检查由何刚明副主任、陈昌生副主任分别带队,分成两个执法检查小组,赴各县区分别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城建环资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