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4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猛出席会议并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鲍次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萍、秘书长裴学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成员、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社法委负责同志,承担立法工作任务的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昌生主持。
会议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总结;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市生态环境局作交流发言;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鲍次立就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讲话。
李猛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取得了重大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重要性,不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也是我们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准立法工作正确方向。
李猛强调,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立法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把立法工作的重点放到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上来,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即着力抓好五年立法规划实施、着力抓好年度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抓好立法质量提升、着力抓好法规落地实施、着力抓好法规宣传。
李猛强调,立法工作不是立法机关唱独角戏,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通力配合。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陈昌生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是要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二是要深化认识,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要精心组织,努力推动立法规划和2019年立法计划贯彻落实;四是要高度重视法规的实施,自觉维护法规的权威和尊严。(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