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出台
2月18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6件。分别为:一是继续审议类项目3件,该类项目为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且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一次或二次审议,2019年将继续审议并力争通过实施的项目,分别是《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铜陵市铜官山保护条例》《铜陵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二是提请审议项目2件,该类项目为新增项目,2019年内完成立法调研、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项目,分别是《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铜陵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三是调研类项目1件,该类项目是指需要认真研究论证的项目,为《铜陵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办法》。
为切实落实好2019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自觉把立法工作置于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确立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新格局;二是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9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立法工作;三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各项制度,坚持开门立法,保证各方有序参与途径,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和法律规定、反映铜陵实际、体现人民意愿;四是切实做好立法宣传工作,讲好立法故事,将立法过程与普法过程相结合,引导社会对法规的理解和实施;五是加强立法工作保障,要求责任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任务、时间、组织、经费、责任”五个落实,确保立法工作按时按序有序推进。(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