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办理 评价工作
为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根据《铜陵市义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于日前启动了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工作,对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17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评价。
此次代表建议评价从9月上旬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历时两个月。根据评价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将分别带队,分赴各乡镇,召集建议领衔代表,当面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意见,当场请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根据前期建议办理督办情况对联系单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评价,经人选工委加权汇总后评定等次,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报告一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建议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适时向全体区人大代表及各承办单位通报。凡评价为不满意等次的代表建议,相关承办单位须重新制定办理方案,限期办理落实并答复代表;凡测评为不满意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须在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书面剖析。